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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制品的加工、贮存等安全要求很重要,你明白了吗?

肉制品是指用畜禽肉为主要原料,经调味等加工处理而制得的熟肉制成品或半成品。
        一、 肉制品分类
1 、按加热工艺分类 分为预制调理肉制品和预加热调理肉制品两类。
2 、按贮藏方式分类 分为冷藏调理肉制品和冷冻调理肉制品两类。
        二、 肉制品原料肉存放与解冻要求
1、生鲜肉进入加工车间后,若6 h 内不能进行加工,应冷藏或冻藏。冷藏时间不应超过3d。
2、冷冻肉解冻后的中心温度应不高于5℃。
        三、 肉制品加工工艺要求
1、调理肉制品在进行绞制或切制、搅拌、腌制等加工时,加工操作应符合GB/T 20940 的规定。
2、预制车间温度应不高于15℃,预制过程中调理肉制品中心温度应不高于12℃。
3、 蒸煮、油炸等预加热过程中,蒸煮温度应不高于100℃,油炸温度应不高于烟点温度。煎炸过程 中,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标准应符合GB 7102.1 的规定。 
      四、 肉制品冷藏要求:
冻肉、禽类原料应贮藏在-18℃以下冷冻库;鲜肉应吊挂在通风良好、无 污染源、室温0℃-4℃的专用库或冷柜中,有温度控制的仓库应有温度计。冷却时,应在0℃~4℃下进行冷却处理,使产品中心温度降到4℃以下。冷冻时,应在-23℃以下进行冻结处理,使产品中心温度降到-18℃以下。
      五、肉制品贮存、运输与销售
1、冷藏类调理肉制品应贮存在 0℃~4℃,冷冻类调理肉制品应贮存在-18℃以下。冷库温度 在±1℃以内。
2、不同类别、批次、规格的调理肉制品应分别堆垛,垛与垛之间应有1m 以上的通道。
3、运输冷藏类调理肉制品的车辆厢内温度应控制在0℃~4℃,运输冷冻类调理肉制品的车辆厢 内温度应控制在-10℃以下。
4、冷藏类调理肉制品应在冷藏柜中销售,冷藏柜温度应控制在12℃以下;冷冻类调理肉制品应在 冷冻柜中销售,冷冻柜温度应控制在-10℃以下。
       六、调理肉制品质量安全要求 :
1、调理肉制品应新鲜,无异味,无杂质。
2、调理肉制品中食品添加剂、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 2760、GB 2762 的规定。
3、 预制类调理肉制品中细菌总数应不高于1×10 6 cfu/g,预加热类调理肉制品中细菌总数应不高于 1×10 3 cfu/g,致病菌不得检出。
       南通市德心食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猪养殖、屠宰、熟肉制品、宠物食品等肉制品及相关产业的生产经营,拥有自营进出口权,取得肉制品(熏煮火腿、熏烧烤、酱卤、腌腊)、蛋制品及其他水产品的“QS”生产许可证。多年来我们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进行生产销售,确保提供市场安全有效的食品。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产业发展均呈良好的发展态势。

生态养殖基地:江苏省海安市曲塘镇兴曲村23组
屠宰加工基地:江苏省海安市曲塘镇人民东路2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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